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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頻道7月13日電 (記者李亞楠、宋曉東)河南省日前出臺意見,要求在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罰裁量上,用足用好罰金、沒收財產等刑罰手段,既讓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人失去人身自由,又要讓其傾家蕩產,在經濟上撈不到任何好處。此外,河南省還出臺了一系列“最嚴”新規(guī)來保證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。保叭,河南省高院、河南省檢察院、河南省食安辦、河南省公安廳等10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了一份名為《關于依法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若干意見》的新規(guī),要求以“最嚴謹?shù)臉藴、最嚴格的監(jiān)管、最嚴厲的處罰、最嚴肅的問責”來維護“餐桌安全”。
《意見》提出,對食品安全犯罪,行政執(zhí)法要嚴格依法處理避免以罰代刑;公安機關要嚴格慎用非羈押措施,從嚴把握取保候審措施;檢察機關要嚴格慎用不起訴;法院要嚴格適用緩免刑。
河南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賀桓揚表示,在從嚴查處犯罪上,一方面體現(xiàn)在嚴查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,一方面體現(xiàn)在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背后的失職瀆職犯罪。
針對
社會影響重大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,《意見》還提出須進行掛牌督辦,一查到底。同時在定罪量刑方面,可以召集相關專家進行論證,或者出庭接受詢問,專家意見可以結合其他相關證據(jù)作為定罪量刑的參考依據(jù)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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